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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等9项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请登录国家标准委网站的计划公示网页http://std.samr.gov.cn/gb/gbSuggestionPlan?bId=10002006,查询项目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eneral rules for preparation of precautionary label for chemicals
国家标准计划《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等 。
目录
1. 基础信息
2. 起草单位
3. 目的意义
4.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基础信息
修订
项目周期:16个月
申报日期:2024-05-07
公示开始日期:2024-09-14
公示截止日期:2024-10-14
标准类别: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00
提出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原标准的内容对应的是《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二修订版,自2009年以来,对我国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的传递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该标准已发布10多年,而同期GHS最新版本已更新到了第九修订,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以及防范说明等内容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行标准的内容与国际上的最新要求已经有了明显的差异。
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基础。
自我国加入国际劳工组织170公约以来,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化学品安全标签做出一系列规定后,化学品安全标签作为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传递的重要手段逐步深入人心。
但是,通过近年来的事故情况以及安全监管的执法,我们发现,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一书一签”)在随产品的传递以及末端传递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实际使用(在供应链中传递)的“一书一签”与向主管部门提交的内容和格式不一致;部分企业在销售产品时,没能主动向下游用户提供“一书一签”;部分使用企业没有将化学品的“一书一签”提供给一线工作人员。
新修订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主要解决以下问题:
(1)与联合国最新版本GHS规定的危险性分类、防范说明等技术内容保持一致。
(2)满足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需要,落实“一企一品一码”的规定,强化了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传递手段,打通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传递的最后一公里。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有关定义、内容、编写要求及使用方法。 主要技术内容:
1.规定化学品的标签要素,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等8个要素。
2.规定标签要素的排序规定,包括危险信息先后排序、象形图先后顺序、警示词先后顺序、危险性说明先后顺序。
3.规定标签的制作要求,包括编写、颜色、尺寸、印刷等内容。
4.规定标签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